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3號《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已經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偫頊丶覍毝鹨灰荒耆缕呷展钒踩Wo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保護,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路保護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公路保護職責。第三條第三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
2、部門主管全國公路保護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的公路保護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保護職責,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具體負責公路保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第四條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發(fā)展改革、工業(yè)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開展公路保護的相關工作。第五條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從事公路管理、
3、養(yǎng)護所需經費以及公路管理機構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能所需經費納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但是,專用公路的公路保護經費除外。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qū)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區(qū)范圍根據(jù)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第十二條第十二條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區(qū)的范圍,應當自公路初步設計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由公路沿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劃定并公告。公路建筑控制區(qū)與鐵路線路安
4、全保護區(qū)、航道保護范圍、河道管理范圍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重疊的,經公路管理機構和鐵路管理機構、航道管理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協(xié)商后劃定。第十三條第十三條在公路建筑控制區(qū)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區(qū)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運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在公路建筑控制區(qū)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不得遮擋公路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第十四
5、條第十四條新建村鎮(zhèn)、開發(fā)區(qū)、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yè)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qū)邊界外緣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標準,并盡可能在公路一側建設:(一)國道、省道不少于50米;(二)縣道、鄉(xiāng)道不少于20米。第十五條第十五條新建、改建公路與既有城市道路、鐵路、通信等線路交叉或者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鐵路、通信等線路與既有公路交叉的,建設費用由新建、改建單位承擔;城市道路、鐵路、通信等線路的管理部門、單位或者公路管理機構要求提高既有建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