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研英語一試題真題(含答案詳解+作文范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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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b>  畢業(yè)設計文獻綜述</b></p><p><b>  法學</b></p><p>  法律解釋方法與出土秦漢法律文獻</p><p>  秦漢法律繼承了先秦法律的發(fā)展成果,是先秦法律的集大成者。秦漢時期的史籍文獻和已出土的秦漢法律文獻,向我們展示了秦漢發(fā)達的法律制度和秦漢立法者的立法意圖。&

2、lt;/p><p>  近30余年來,秦漢法律文獻有兩次重大的考古發(fā)現(xiàn)。上世紀70年代面世的睡虎地秦簡,堪稱是劃時代的發(fā)現(xiàn),其豐富的內(nèi)容大豁閱者之目,使人們對秦律的認識大大向前邁進了一步。此后80年代發(fā)掘所得的張家山247號漢墓竹簡,不僅使出土秦漢法律文獻的數(shù)量大為增加,亦使秦漢法律的研究更進一步更加深入。</p><p>  秦漢出土的法律文獻是我國古代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古代社會、政

3、治、經(jīng)濟的發(fā)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秦漢律的發(fā)展水平也是一個社會法制文明的重要標志。從上個世紀二十年代起,我國法制史學者、、考古學家、法學家甚至是國外史學家們就已開始關心、研究中國古代秦漢的法律文獻,已出版的有關秦漢法律文獻研究的專著有:日本學者大庭脩著的《秦漢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高恒先生著的《秦漢法制論考》(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和《秦漢簡牘中法制文書輯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出版);李力

4、先生著的《出土文獻與先秦法制》(大象出版社1997年出版);曹旅寧先生著的《秦律新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王子今著的《張家山漢簡〈賊律〉“偏捕”試解》(中原文物出版社2003年出版);張金光著的《秦制研究》(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出版);張伯元著的《出土法律文獻研究》(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等。已發(fā)表的有關中國秦漢法律出土文獻的論文數(shù)百篇,但其中有影響的論文主要有:劉海年著的《秦的訴訟制度》(《中國法

5、學》1985年第1、2期);張建國著的《漢簡〈奏獻書〉</p><p>  上述有關中國秦漢出土法律文獻的專著和論文對秦漢立法和秦漢法律制度作了許多有益的探索,許多研究和論證是開創(chuàng)性的。但是,仔細研讀往年學界學者對秦漢出土法律文獻進行的解釋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其解釋存在著任意解釋,不夠具有從法律專業(yè)角度來解釋秦漢法律,缺少專業(yè)解釋理論做基礎,其研究還不很系統(tǒng)、專業(yè)、全面,已出版的專著、法制史教冊在論及秦漢立法意圖和秦漢法

6、律制度時,大多受限于其自身專業(yè),無法從法律角度展開解釋;已發(fā)表的論文也大多如此。從法律解釋方法解釋秦漢出土法律文獻的論證極少,甚至可以說是無人涉及。</p><p>  筆者在寫此篇論文之前聽從導師指導,進一步認真學習了法律解釋學,在掌握了法律解釋方法的運用的基礎上對有關秦漢出土的法律文獻中所記載的法律事實予以整理、分析。其次,查閱以往學界對秦漢文獻的見解,對其可能由于專業(yè)知識所限任意解釋秦漢法律筆者并不贊同,因

7、為任意解釋可能曲解秦漢立法者的真實立法意圖,歷史的真正面目無法得到還原,讀者也無法從其任意解釋中得到真實史實。筆者希望可以盡自己微薄之力改變現(xiàn)代人們對中國古代秦漢時期法律環(huán)境的理解誤區(qū),通過法律解釋方法對秦漢出土文獻進行系統(tǒng)研究,深入挖掘秦漢立法者的真實立法意圖,以企對我國現(xiàn)代法治建設有所裨益,作到“古為今用”。</p><p><b>  參考文獻</b></p><p

8、>  [1]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J].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p><p>  [2] 李力.出土文物與先秦法制.[J].河南:大象出版社,1997,</p><p>  [3] 張金光.秦制研究.[J].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p><p>  [4] 高恒.秦漢簡牘中法制文書輯考.[J].北京:社會

9、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p><p>  [5] 大庭脩.秦漢法制史研究.[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p><p>  [6] 高恒.秦漢法制論考.[J].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p><p>  [7] 曹旅寧.秦律新探.[J].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p><p>  [8] 謝暉,陳金

10、釗.法律:詮釋與應用.[J].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p><p>  [9] 劉釗.論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的“頗”字,簡帛(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p><p>  [10] 陳金釗.法律解釋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p><p>  [11] 戴世君.“自尚(自常)”和“篡遂”釋義,語言研究,2009,(4).

11、</p><p>  [12] 戴世君.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研讀六則,杭州師范大學出版社(社科版),2010,(2).</p><p>  [13] 戴世君. 云夢秦律新解(六則),江漢考古,2008,(4).</p><p>  [14] 王子今. 張家山漢簡《賊律》“偏捕”試解,中原文物,2003,(1).</p><p>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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