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yè)設計--我國個人所得稅缺失公平的表現及原因研究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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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  我國個人所得稅缺失公平的表現及原因研究</p><p>  摘要:公平原則是稅法的主要原則之一,它對于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建設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完善稅法,就必須貫徹稅法的公平原則"然而,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現象,在稅制模式,費用扣除,稅基和稅率,稅收征管等方面存在公平缺失,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差距乏力,稅收作為財富分割的利器難以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qu

2、ot;因此,本文首先對稅收公平原則的產生與發(fā)展及其內涵進行了深入分析,具體解剖了我國稅法目前存在的種種不公平現象及其成因,并借鑒西方發(fā)達國家在個人所得稅公平方面的經驗,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國人所得稅法公平的建議:建立合理的課征模式;科學設計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制度,稅基和稅率;加大對富人征稅的力度,縮小貧富差距;完善稅收征管制度;建立個人所得稅退稅制度".</p><p>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 公平, 完

3、善</p><p><b>  一、前言</b></p><p>  個人所得稅自 1799 年在英國創(chuàng)立以來,因其有籌集財政收入、調節(jié)收入分配和維護宏觀經濟穩(wěn)定的功能而倍受世界各國和地區(qū)的青睞,目前世界上已有 140 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征收了個人所得稅。</p><p>  我國個人所得稅是于 1980 年為適應改革開放,維護國家稅收權益、調節(jié)收

4、入分配的需要而產生。我國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中曾發(fā)揮過重大的積極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的發(fā)展,我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度雖經不斷調整,但其制度設計仍未實現治稅的效率與公平原則,不能充分實現個人所得稅在組織收入、收入分配和經濟穩(wěn)定方面的作用。改革我國個人所得稅以實現其應有的功能,使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實踐相適應,使之真正成為組織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調控經濟的“穩(wěn)定器”己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重大目標。&l

5、t;/p><p>  公平原則是稅法的主要原則之一,它對于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建設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完善稅法,就必須貫徹稅法的公平原則"然而,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現象,在稅制模式,費用扣除,稅基和稅率,稅收征管等方面存在公平缺失,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差距乏力,稅收作為財富分割的利器難以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p><p>  二、我國個人所得

6、稅發(fā)展歷程</p><p>  個人所得稅是現代稅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演變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發(fā)展而不斷發(fā)展、完善的?;仡櫸覈鴤€人所得稅的發(fā)展軌跡,對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個人所得稅無疑具有重要意義。</p><p>  我國個人所得稅始于 20 世紀初,歷史要晚于西方國家。早在晚清時,一些人學習、介紹西方文化,引進所得稅,清政府曾草擬《所得稅章程》,其中包括個人所得稅

7、內容,但當時并沒施行。中華民國成立后于 1914 年初公布了《所得稅條例》,但由于當時社會大背景的動蕩不安,以及封建當權階層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免受損害而進行的阻撓,使得《所得稅條例》未真正得以實行。直到 1936 年國民政府公布《所得稅暫行條例》后,我國才真正開征了個人所得稅。1943 年國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稅法》,其中也包括了個人所得稅內容。這些都為新中國成立后個人所得稅的確立和發(fā)展奠定了基礎。</p><p>

8、  1 .改革開放前的個人所得稅(1949 年—1977 年)</p><p>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最為緊迫的任務,就是要籌集到足夠的收入,來維持新政權各個方面的需要。稅收制度的重建就是最為緊迫和重要的工作。然而,對于掌握中國這塊土地的新主人來說,對于稅收制度的制度性知識至少是不充分的。在借助舊政權稅收制度方面的技術性知識,結合在整個解放戰(zhàn)爭時期,從農村籌集公糧作為戰(zhàn)爭經費的經驗,初步建立起新中國的稅收制度框架

9、,拉開了新中國稅收制度建設的序幕。這其中也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內容。</p><p>  1950 年 1 月 30 日,政務院通令發(fā)布《關于統一全國稅政的決定》,同意以《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作為整理和統一全國稅收稅務的具體方案。在《全國稅政實施要則》中列有“薪給報酬所得稅”和“存款利息所得稅”,這兩種稅都是個人所得稅的組成部分。但是“薪給報酬所得稅”因時機不成熟而沒有開征。“存款利息所得稅”在 1958 年新中

10、國成立以后第二次大規(guī)模的稅制改革時更名為“利息所得稅”,并且由于國家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經濟發(fā)展水平較低、個人收入分配制度簡單、收入來源單一、收入水平偏低等原因,于 1959 年停征。</p><p>  總的來看,從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到 1978 年的二十多年間,因為“左”的指導思想的作用和蘇聯經濟理論及財稅制度的某些影響,使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建設受到了極大的干擾,所以我國的個人所得稅

11、在 80 年代以前一直未能持續(xù)開征。</p><p>  2. 改革開放初期的個人所得稅(1978 年—1994 年)</p><p>  1978 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拉開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前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安排是作為社會整體制度的函數,當基本的經濟制度發(fā)生了變革的時候,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變革自然也應是題中之義。改革開放后,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建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12、p><p>  2.1 20 世紀 80 年代重建個人所得稅制</p><p>  為了貫徹改革開放的政策,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發(fā)展,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和外商投資者日益增多,他們的工薪收入通常都比較高;同時,外國人通過咨詢顧問、轉讓專利權和專門技術,取得中國來源所得的收入也不斷增加。根據國際通行的征稅原則,外籍人員在中國取得的收入,根據地域管轄權應加以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中國不征稅,該外籍人

13、員的母國也會根據居民管轄權對他們征稅,如此將使國家權益外流。因此,為了維護國家權益,增加財政收入,財稅部門開始研究建立個人所得稅制度。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同時公布實施。同年 12 月 14 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公布《個人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至此,一個比較完整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開始在中國建立。</p><p>

14、;  由于當時的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了較高的費用扣除額,所以只有極少數中國公民的收入能夠達到課稅標準。此后,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逐漸提高,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也逐漸加大,為了進一步發(fā)揮稅收對個人收入的調節(jié)作用,國家針對我國公民的收入狀況,專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暫行條例》,于 1987 年 1 月頒布施行。此條例僅適用于本國居民,而個人所得稅法則僅適用于從中國取得個人所得的外籍人員和其它個人。形成很特殊的內外

15、有別,分別適用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暫行條例與個人所得稅法,兩套不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這一階段,主要是對外國來華的工作人員和外商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p><p>  同時,國務院針對中國體制改革后,為鼓勵個體經濟發(fā)展,調整收入水平,平衡城鄉(xiāng)個體經濟與集體經濟間的稅負,1986 年 l 月,發(fā)布《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業(yè)戶所得稅暫行條例》。從而形成了對個人所得課稅三個稅種并存的特殊稅制格局。</p><p&

16、gt;  在當時的形勢下,這三個稅種相互配合,在維護國家的經濟權益,促進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促進個人收入分配公平,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都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這種格局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對個人所得課稅按不同的納稅人和課稅對象分設三個稅種,這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難以體現“公平稅負”的原則。因此,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必將繼續(xù)。</p><p>  2.2 20 世紀 90 年代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p>

17、;<p>  隨著社會經濟發(fā)展的演變三項有關個人所得課稅的法規(guī)條例逐漸產生矛盾與問題,為了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上要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個人所得稅制,1993 年10 月 31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同時公布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自 1994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為:</p>

18、;<p> ?。?) 合并稅種:將個人所得稅、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和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業(yè)戶所得稅,合并為</p><p>  統一的個人所得稅。規(guī)定所有中國居民和所有來源于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p><p> ?。?) 擴大征稅范圍:將個人因進行股票、債券、土地使用權、房產轉讓交易所形成的資本利得,以及個人從事工商事業(yè)的經營所得,也納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19、;/p><p>  (3) 調整稅率結構:原來的超額累進稅率邊際稅率偏高,累進速度偏快,改革后,最高邊際稅率為 45%,工薪所得適用的稅率結構增加為 9 級。</p><p>  2.3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1994 年—至今)</p><p>  1994 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有了較快的發(fā)展,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的增加也很快,從財政收入的角度看,對開辟新稅源、緩解

20、財政困難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以解決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和增加扶貧資金,引導居民消費和調節(jié)個人收入,1999年全國人大對個稅法再次調整,恢復儲蓄存款利息征稅。同時,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二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0 年 9 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有關《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停征企業(yè)所得

21、稅,只對其投資者的經營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制定《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從 2000 年起,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更加寬廣,由早期對少數外國人、外資企業(yè)職工、個體工商業(yè)者等高收入階層,轉向社會各方面中高收入階層和工薪階層。</p><p>  2001 年 12 月,中國大陸成功加入 WTO,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合作交流將更加

22、密切,對稅制建設國際化的要求也更加迫切,有關稅制改革的項目,例如:確定合理費用的標準、擴大稅基、加強征管等將加快進行,以促進國民經濟的穩(wěn)定發(fā)展。</p><p>  2005 年 8 月 23 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 1600 元,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至此結束了實行 25 年之久的 800 元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

23、;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自 2008 年 3 月舊起施行,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再次調整,提高到 2000 元。</p><p>  三、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現狀</p><p>  1.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現狀</p><p>  我國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實行經過第五次修訂的《個人所得稅

24、法》,按照屬地原則,對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業(yè)戶自境內和境外的所得進行征稅。對在我國有住所或者無住所并在國內定居滿一年的自然人的境內境外所得征稅;對于在國內無住所且不居住或者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自然人僅就其在中國境內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法中規(guī)定: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業(yè)戶生產經營所得、勞動報酬以及稿酬所得、利息、股息、財產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財政部門確定所得,都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工資薪金所得和個人工商業(yè)戶生產經營所得分別適用不同的超

25、額累進稅率。如下面表 3-3、表 3-4:</p><p>  表 3-3 個人所得稅率表一</p><p> ?。▊€人工薪所得適用)</p><p>  表 3-4 個人所得稅率表二</p><p>  (個體工商業(yè)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p><p>  在費用扣除方面,對不同

26、性質收入所得采取了不同的扣除方法,共有分項扣除和定率扣除兩種方法。分項扣除的有:工資和薪金所得,每月可扣除 2000 元;</p><p>  個體工商所得可扣除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成本、費用以及虧損;對企事業(yè)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可扣除必要的費用;財產轉讓所得可扣除財產原值及費用;勞動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財產租賃所得不超過 4000 元的扣除 800 元。定率扣除的有:勞動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財產租賃所得超

27、過 4000 元的,扣除 20%的相關費用。利息、股息、分紅以及偶然所得必需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稅。</p><p>  2.我國個人所得稅規(guī)模現狀</p><p>  從收入規(guī)模上來看,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規(guī)模發(fā)展速度迅猛,1994 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 72.7 億元,至 2008 年,全國個人所得稅總收入達到了 3722 億元,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加了 3649.3 億元,增長了 47.27

28、倍,年均增加 260.66億元,年均增幅 337.64%。1994 年~2008 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占 GDP 的比重由0.15%上升至 1.24%,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由 1.4%上升至 6.4%,個人所得稅位列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和營業(yè)稅之后,已經成為了我國的第四大稅種,個人所得稅組織財政收入的功能得到了一定的體現。但是,由于社會經濟的不斷變化,我國現今依然以間接稅為稅制的主體,而由于我國仍處于發(fā)展中國家,生產力水平較低,目前個人所得稅體

29、制的不夠完善,納稅人主動納稅意識淡薄,征管制度仍存在漏洞等多方面等諸多原因,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規(guī)模仍低于發(fā)達國家許多,甚至低于很多發(fā)展中國家,個人所得稅增加財政收入的功能沒能真正發(fā)揮。</p><p>  3.我國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現狀</p><p>  分析我國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現狀,首先要認識到我國個人收入差距。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財政收入的逐年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有了較大

30、提高,隨之而來則是收入差距的不斷增大。地區(qū)差距不斷擴大、行業(yè)之間收入不斷擴大,城鎮(zhèn)與農村人口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國際上通常用基尼系數來衡量一個國家個人收入差距?;嵯禂翟?—1 之間,基尼系數越大,表明該國個人收入差距越大,反之越小。一般來說,基尼系數在 0.2-0.3 之間,認為該國收入差距比較合理,超過 0.4 則認為該國收入差距超過了警戒系數。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數據顯示,1990、1995、1999 年我國居民基尼系數分別為0.343

31、、0.389 和 0.397,接近于 0.4,2000 年達到 0.417。而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顯示,我國基尼系數從 1980 年的 0.33 擴大到 1988 年的 0.38,2003 年已擴大至 0.458??梢钥闯?,近些年,我國的基尼系數都在 0.4 之上,基尼系數超過警戒線標準,充分說明我國居民收入分配不均的事實。在我國的稅制機構設計當中,設計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發(fā)揮其調節(jié)個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從我國目前的實</

32、p><p>  4.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模式現狀</p><p>  我國人口眾多,個人所得稅征收較為困難,特別是農村人口,征收個人所得稅基本無法實現。據統計,2004 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 1737.1 億元,其中 54.13%來自于工薪所得38。即在個人所得稅的構成當中,工薪所得占據了一半的比例,這也與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大多來自城鎮(zhèn)人口的實際相符。在實際征管措施方面,我國個所得稅由地方稅務

33、局征收,采取自行申報和代扣代繳兩種征管辦法。代扣代繳制度保證了源泉課稅,在保證稅收不流失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國并沒有建立個人申報制度下的法律法規(guī),個人自主納稅意識不強、沒有完善的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個人銀行賬戶控制不嚴、社會流通主要以現金方式等原因,自行申報制度收效并不明顯。</p><p>  四、我國個人所得稅缺失公平的原因及表現</p><p>  4.1稅前費用扣除額的不公平

34、</p><p>  4.1.1稅前費用扣除額的概念和作用</p><p>  個人如同公司一樣,為掙取收入說所得必須指出一定的費用,這些費用一般應從應稅收入或所得扣除,這就是稅前費用扣除額"費用扣除額通常包括必要費用和生計費用"必要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獲取收入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又稱為事業(yè)經費或業(yè)務成本,必要費用扣除的作用:一是避免課稅涉及到投資回收部分,以體現所得稅是對凈

35、所得課稅這一基本原則;二是規(guī)定多少不等的費用開支以直接影響稅負的高低,從而作為貫徹某些經濟政策的手續(xù)"6生計費用是指滿足最低生活費標準,生計費用扣除能使所得稅負擔比較合理,比較有彈性地進行收入分配"</p><p>  目前我國費用扣除方法實行的是標準扣除法,即分別按不同的征稅項目采用定額扣除和定率扣除"一類是工資,薪金所得等,采用定額扣除,每月扣除2000元"另一類是勞務

36、報酬,稿酬所得等,采用定額和定率相結合的辦法,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定額扣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個人所得稅法6第六條規(guī)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p><p>  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貳仟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p><p>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

37、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p><p>  三.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p><p>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p><p>  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

38、應納稅所得額"</p><p>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p><p><b>  所得額"</b></p><p>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p><p>  4.1.2固定稅

39、前費用扣除額的不公平</p><p>  我國稅法中的稅前費用扣除額不管是定額扣除還是定率扣除,都沒有充分考慮個人實際發(fā)生的生計費用和其他費用,缺乏彈性,而且費用扣除額每年基本不變,沒有考慮到經濟形勢不斷發(fā)展,通貨膨脹等因素,這就會出現/虛構性收入問題0和/收入組別自然提高問題0"了例如:1994一2005年工資薪金稅前費用扣除額一直是800元,但十年前一般的青菜是2元/斤以下,2005年是3元/斤,上

40、漲了50%,很顯然同樣的800元在十年前和現在的購買力差別很大,所以稅前費用扣除額沒有與物價指數聯動是不公平的".</p><p>  4.1.3統一稅前費用扣除額的不公平</p><p>  我國稅法中費用扣除標準設計都是針對收入者個人而言的,沒有充分考慮納稅人是否結婚,是否有撫養(yǎng)人口以及撫養(yǎng)人口的多少,是否有老人,殘疾人,以及相關的醫(yī)療,教育和保險等費用,這就會產生實質上的稅

41、負不公平"例如:甲是單身人士,月工資收入4000元,乙是已婚人士,要養(yǎng)小孩和妻子(沒工作收入),月工資收入同樣是4000元,按照法律規(guī)定,甲和乙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可以享受的費用扣除額都是2000元,也就是說甲和乙的稅負是一樣的,這在形式上大家都一樣,是公平的,但實際上乙的稅負明顯重于甲,兩人的稅負實質上是不公平的".</p><p>  4.1.4特殊群體附加減除2800元費用有違公平原則

42、</p><p>  盡管我國費用扣除額幾經修改,但是國內外居民工資薪金稅前扣除還是適用不同標準:國內居民稅前扣除人民幣2000元;而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員,在國內居民扣除基礎上再扣除人民幣2800元,享受/超國民0待遇"對國內居民和外籍人士采用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這雖然在短期內有利于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有利于我國改革開放的形象,但隨著在我國外籍人員的不斷增加,如長期采用這種措施必然產生稅負的不均衡,影響稅源

43、的完整性"從國際上看,很少有國家專門對外籍人士實行低稅的政策"根據國際慣例,對外國的公司和個人用國民待遇標準,在稅收上應該一視同仁"/入世0后的中國,稅收也應當按WTO規(guī)則體系和國際慣例進行調整,促進稅收公平,公正,消除現行國內外居民納稅的不平等性"</p><p>  4.1.5費用扣除額沒有考慮地區(qū)經濟差異</p><p>  個人所得稅法對各課

44、稅項目實行定率或定額扣除,如工資薪金采用定額扣除法,稿酬,財產轉讓等所得采用定率扣除法,這是表面公平而事實上的不公平"如工資薪金項目稅前2000元的扣除標準在北京,上海等東部經濟發(fā)達地區(qū)連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而如果在西寧,蘭州等西北地區(qū)卻可以過上小康生活,所以沒有考慮地區(qū)經濟及消費狀況差異的費用扣除額是不公平的"</p><p>  4.2分類所得稅制的不公平</p><

45、p>  4.2.1分類所得稅制的概念及特點</p><p>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是采用分類所得稅制,即將個人收入分類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以及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等十一類所得項目,它是對納稅人的各類所得項目分別按稅法規(guī)定單獨分類,按各類收入適用稅率分別計算征稅,各項所得不再匯總納稅,扣除標準各不相同,也不實行兩次課征的辦法"</p><p&

46、gt;  4.2.2分類所得稅制導致勤勞所得課重稅而非勤勞所得課輕稅</p><p>  我國之所以選擇分類所得稅,其目的就是讓個人所取得的不同類型的所得,適用不同的稅率,以利于實現特定的政策目的"對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等要付出辛勤勞動才能獲得的勤勞所得課以較輕的稅;對中彩,中獎這種僅憑運氣獲得的非勤勞所得課以較重的稅,即是其中的政策目的"但實際上,這種政策目的并沒有實現,出現的卻是與其相悖的對

47、勤勞所得進行稅收懲罰的上述現象"現行個人所得稅除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以及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勤勞所得)實行5%一45%或5%一35%的累進稅率外,其他一切所得(非勤勞所得)一律適用20%的比例稅率"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的超額累進稅率級次過多,最低稅率,邊際稅率的規(guī)定均過高"而對資本財產性所得則實行比例稅率,不僅稅負輕,稅收調節(jié)力度也受到限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經

48、營所得對于工資,薪金所得也存在稅負偏輕的問題"因此,這種稅率結構在實際執(zhí)行中難以實現對收入分配進行有效調節(jié)的政策目標"這不但會影響按勞分配原則的實施,而且會導致稅負不公平"</p><p>  3.2.3分類所得的稅率設計不合理導致不公平</p><p>  我國個人所得稅規(guī)定工薪所得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但其累進級距過密,累進程度的跳躍性過大,使得工薪收入的

49、月應納稅所得額從500元至2000元至5000元的稅率從5%到,10%再到15%,增加10個百分點"事實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人們的收入是逐漸增加,但用于住房,醫(yī)療,教育,就業(yè),養(yǎng)老方而的支出增幅很大,月應納稅所得額500元與2000</p><p>  元,2000元與5000元己不再是劃分高低收入者的合理界限"目前,在個人所得稅對高收入</p><p>  者調節(jié)

50、乏力的情況下,這種級距過密,累進程度過大的稅率只會使普通工薪收入者的稅負增加,從而導致高收入者和工薪收入者之間稅負的不公平"另外,比較兩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所得及企事業(yè)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實際稅率情況可以看出:工資,薪金所得和個體工商戶所得及企事業(yè)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在1萬元以下時,其實際稅率基本一樣;應納稅所得額在1萬元以上至8萬元時,個體戶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的稅率明顯高于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

51、8萬元以上時,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率又明顯高于個體戶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這表明:當收入很低時,兩類所得的性質不同,但實際稅率卻基本無差異,不符合縱向公平原則;當收入很高時,兩類收入的性質趨于一致,但實際稅率卻有所差別,這不符合橫向公平原則"其次,比較工資薪金,勞務報酬,財產租賃,股息紅利,稿酬等所得的實際稅負率,經計算如下表:</p><p>  表1各類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負率比較</p&

52、gt;<p>  從上表我們可以發(fā)現,隨著應稅所得的變動,它們的稅收負擔率差距呈不規(guī)則變化,應稅所得為4000元及以下時,稅收負擔率高低為:股息,紅利偶然所得最高,其次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租賃所得是稿酬所得,再次是工資薪金所得;應稅所得為12000元時,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稅負超過了稿酬所得的稅負,但仍低于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租賃所得;應稅所得達52000元后,工資薪金所得稅最高,其次是股息,紅利偶然

53、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再次是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租賃所得,第四是稿酬所得"可見,數量相同,類別不同的所得,其稅負高低亦不同,而各類所得在不同的收入區(qū)間,稅負輕重變化無序,稅負公平在此無法體現"這種差別對待的稅率政策會導致經濟活動的扭曲,給市場運行帶來額外的干擾,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活動正常有序地進行"。</p><p>  4.2.4分類所得稅制給予籌劃空間太大</p>&l

54、t;p>  從公平角度來看,對不同來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征收標準和方法,不能掌握納稅人的總體收入水平和負擔能力,無法全面地,完整地體現納稅人真實的納稅能力,會使那些多渠道取得收入,應稅所得總額較大但分屬若干稅目的納稅人稅負相對較輕,而使那些收入渠道單一,應稅所得總額較小的納稅人稅負相對較重,難以真正實現稅負公平"即使所得總量相同的納稅人,也可能因為納稅人的籌劃措施而造成稅收負擔的不同;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納稅人少納稅,

55、而所得來源少,收入相對集中的卻要納較多的稅,不符合支付能力原則"從個人所得稅的效率來看,由于對不同收入項目采用不同的稅率和扣除辦法,造成各項所得的稅收負擔不一致,從而誘使納稅人將其收入分解,多次扣除費用,以達到逃稅,避稅的目的,這樣做不但侵蝕和破壞了稅基,導致征管方面的效率低下,還破壞了稅收的公平原則"。</p><p>  例如甲,乙兩個納稅人,甲某月獲得收入共為2800元,其中工薪收入為1

56、750元,勞務報酬收入為650元,稿酬收入為400元,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甲不納稅"而乙某月工資收入2500元,卻要繳稅25元"這樣,在這種分類稅制模式下,使用多次扣除費用的辦法來合理避稅,將導致稅源流失,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p><p>  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分類所得稅,這種方法由于籌劃空間太大容易給富人逃避稅留下了空子,一般來說富人的收入來源多元化,富人可以運用各種手

57、段籌劃甚至隱瞞自己的收入從而逃稅,加上我國信用支付體系不夠完善,存在大量的現金支付行為,對此,稅務機關也很難掌握個人的收入情況"我國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款占50%左右0,工薪階層成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就是一個明證"富人大量逃稅不僅造成了稅收的巨額損失,還使個人所得稅的調節(jié)作用完全失控,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p><p>  4.3減免稅規(guī)定,重復征稅導致的不公平

58、</p><p>  4.3.1減免稅規(guī)定的不公平</p><p>  我國稅法規(guī)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各項個人所得為: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yè)費,復

59、員費;七,按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guī)定免稅的所得;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各項個人所得為: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三,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

60、準減稅的"很顯然,我國現行5個人所得稅法6規(guī)定的減征,免征項目過多,減免政策不規(guī)范,有違稅法的公平原則"。</p><p>  其次,在實際工作中還會經常出臺一些補充減免規(guī)定,減免政策缺乏剛性"減免界定模糊不清,在具體操作中很難掌握尺度"如:福利費免稅,原只是限定給個別困難職工的困難補貼,但是許多企業(yè)利用這項優(yōu)惠政策,給所有職工發(fā)放福利費補貼,逃避納稅;個人用工資繳納養(yǎng)老保

61、險時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退休取得養(yǎng)老費和退休工資時再免稅,等于個人的一份工資取得了雙重稅收優(yōu)惠;外籍人員從/三資0企業(yè)取得的股息免稅,而中國公民取得的股息要征稅;同是獎金,對省,部,軍級以上部門頒發(fā)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省部級以下的卻不免稅,這樣既不與國際接軌,又給認定發(fā)獎單位級別的工作增加了稅務機關的工作量,同時,易使個別單位鉆政策空子"對股票分紅,企業(yè)債券利息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9,而對財政部發(fā)行的債券和國務院批準發(fā)

62、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影響了稅制的統一性"還有,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對富裕戶轉讓股票收益,一次收益達百萬,千萬元以上不征個人所得稅,這加劇了貧富差距,影響了社會和諧"。</p><p>  4.3.2重復征稅的不公平</p><p>  在傳統的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并存的國家,往往會引起所得稅法對股息所得的重復征稅問題,即股份公司在取得利潤時要繳納企業(yè)

63、所得稅,當股份公司將稅后利潤分配給股東時,股東個人還要就股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也不例外"從經濟角度分析,股份公司與股東個人的資本額與股票價值以及利潤與股息之間,均出于同一經濟源泉"稅務機關對代表真實財產價值的股份公司資本額征稅,同時又對虛擬的資本股票價值征稅;對股份公司的利潤征稅,同時又對來自股份公司稅后利潤的股息征稅,這種對股息的重復征稅在稅法理論上屬于經濟重復征稅.""對股息所得的經濟性

64、重復征稅,不但扭曲了稅法的公平正義原則,也扭曲了稅法的效率正義原則"從稅收公平角度看,對股息所得的經濟性重復征稅將導致公司企業(yè)與非公司企業(yè)不公平的稅收待遇,即公司企業(yè)承擔企業(yè)所得稅,股東個人承擔個人所得稅,而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等非公司企業(yè)只需承擔個人所得稅,從而導致兩類企業(yè)的稅負不公,影響公司制企業(yè)的發(fā)展"。</p><p>  4.4稅收征管水平低導致的不公平</p><

65、p>  4.4.1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情況:高收入者相對少交稅,工薪階層相對多交稅</p><p>  當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是依靠對行政事業(yè)單位,企業(yè)的工資薪金的課征,這使得主要依靠薪水收入的工薪階層成了納稅的主體"根據統計數據,2008年上半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31425.75億元,同比增長33.5%,增收7890.94億元"個人所得稅完成2136.73億元,同比增長27.2%,占稅收總

66、收入的比重為6.80k"其中,工薪所得稅收入1308.05億元,同比增長41.2%,比上年同期加快5.8個百分點"/從已申報人員的結構上看,那些被列為高收入人群相對集中的行業(yè),申報人數也相對較少,工薪階層成為今年個人所得稅申報的主力軍,其實也屬正常0"對于絕大多數工薪階層來說,工資一般都在銀行卡上,是多是少幾乎/一覽無遺0,務部門只要/守株待兔0即可"而在同等的稅收環(huán)節(jié)中,私營企業(yè)主,企業(yè)家,電視

67、節(jié)目主持人,影星,歌星,體育明星,時裝模特等高收入者的收入相對不透明,使得其所納的個人所得稅呈下降趨勢"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稅收征管水平低,征管不力,沒有起到對真正高收入者收入的調節(jié)作用,這對納稅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p><p>  4.4.2征管方式單一,配套措施不健全</p><p>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水平較低,征收管理的基礎條件較差,征收效

68、果不佳,致使收入流失的現象嚴重,相當一部分高收入者逃避了納稅義務"這不僅造成財政收入的損失,也使稅收對個人收入的調節(jié)作用大打折扣"主要表現在:一是沒有規(guī)定所有取得所得的個人均有納稅義務,不利于明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容易出現個人不向稅務機關申報收入的情況,同時公民納稅意識淡薄,不能自行在稅法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二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量大,必須有一套嚴密的征管制度來保證課征

69、,而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的征管仍停留在手工操作水平上,計算機運用主要集中在稅收征管環(huán)節(jié),尚未形成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現代化征管手段,社會協稅,護稅功能不強"三是我國沒有建立全國性的個人納稅編碼和一個有效的個人收入監(jiān)控系統,各省市個人收入狀況很難實現共享,個人收入的實名制目前還無法推行,個人的現金收入基本上處于無法監(jiān)管的狀態(tài),這一切都無形中增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四是稅務部門在人員,機構,征管手段等方面存在與形勢發(fā)展不相適應

70、的問題"目前全國稅務人員不少,但真正致力于個人所得稅征繳的人才卻有限,而且多數稅務人員忽視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有怕</p><p>  五、西方發(fā)達國家個人所得稅制度及啟示</p><p>  5.1 國外個人所得稅的比較與借鑒</p><p>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fā)展,收入分配差距問題日益突出,改革個人所得稅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探索過程中,對個人所得稅進行

71、橫向比較十分重要。許多西方國家已經建立了以個人所得稅為主,以遺產稅、財產稅、消費稅、社會保障稅為輔的稅收調控體系,充分發(fā)揮不同稅種相互協調配合的整體調節(jié)作用。下面以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發(fā)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例,從這些國家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實際來考察發(fā)達國家個人所得稅調控的方法、政策和實踐,研究他們個人所得稅的的設計,從中獲得一些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和完善有借鑒價值的啟示和經驗。</p><p><b> 

72、 5.1.1 美國</b></p><p>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國際社會公認的比較完善的稅制,其特點主要有:第一,從稅制模式上看,美國個人所得稅屬于典型的綜合征收制,即對納稅人全年各種不同來源的應稅所得綜合起來,扣除相應的不予計列項目、分項扣除項目和個人寬免額,就其余額按累進稅率計征所得稅,這種稅制能夠反映納稅人的綜合負擔能力,體現了稅收的公平原則;第二,應稅收入不僅包括工資薪金、利息、股息、租

73、金收入,而且還包括從有價證券和其他財產中實現的資本利得、獎金、版權收入、部分私人養(yǎng)老金收益以及凈賭博收益,這樣較寬的稅基不僅突出了個人所得稅的主體地位,而且使得降低邊際稅率成為可能;第三,美國目前實行的是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且按照每個納稅人家庭的不同情況規(guī)定了四種稅率表,分別適用于單身納稅人、已婚聯合申報納稅人、已婚單獨申報納稅人和戶主納稅人,以此來減少低收入者的負擔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過快增長,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者多交稅,收入低的先交

74、稅后退稅①;第四,稅前扣除制度由標準(或分項)扣除項目和個人寬免額兩部分構成,其中個人寬免額考慮了家庭贍養(yǎng)人口情況,消除了因家庭負擔不同而造成的實際稅負不公平,且標準扣除項目和個人寬免額每年根據通貨膨脹因</p><p><b>  5.1.2 英國</b></p><p>  英國是世界上實行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8 年開始提出,經過 200 多年的發(fā)展,已經

75、成為當今世界上較全面、較系統和較成熟的一套個人所得稅制。其特點主要有:第一,英國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采用綜合制,即把納稅人在一年內的各種不同來源、不同形式的所得全部累加在一起,經過各種扣除之后按其余額進行征收;第二,英國的課稅范圍比較廣,不僅包括工資薪金、退休養(yǎng)老金、失業(yè)救濟金、經營所得。偶然所得等現金收入,還包括公司為雇員提供的住房、汽車等非現金收入,體現了“寬稅基,低稅率”的原則;第三,英國的稅法規(guī)定,凡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 183

76、天以上或者雖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英國不到半年但連續(xù) 4 年以上每年來訪英國大于 3 個月的人,為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①,這與我國對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不同;第四,現行的個人所得稅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結構,其依據收入的高低適用三檔稅率,即 10%的低稅率、22%的標準稅率和 40%的高稅率②;第五,法定扣除項目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費用扣除,即納稅人為取得所得收入所必須付出的有關費用;二是生計扣除(稅收寬免),主要是為了保證納稅人的基本生活

77、需要,包括本人生計及贍養(yǎng)家庭等</p><p><b>  5.1.3 德國</b></p><p>  德國個人所得稅制的特點主要包括:第一,個人所得稅采用綜合累進稅制,即在綜合總收入的基礎上,給予各種項目的收入扣除額綜合總收入與收入扣除額形成的征稅系數,再通過起征點(免征額)按五級累進制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二,通過詳盡具體的條款規(guī)范以實物好處行式存在的個人所得,把它

78、納入所得稅的范圍,例如公車私用、食堂補貼、獲得本企業(yè)的免費或減價的實物和產品等,從而杜絕了灰色收入③;第三,在征稅基數上,所得稅分五級累進制,并根據經濟發(fā)展狀況,如通貨膨脹率,進行不定期的年度調整;第四,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先行繳付(代扣和自繳)和事后繳納(以年度平衡后繳納或定額繳納),一般來說,對于定額所得稅,由于時間上的原因不能準確計算,可事先推算數額征收或事后繳納;對于比例稅的征收只能先行繳納,在第二年按比例稅收的稅收額度進

79、行退稅,此外,還采用了稅卡制度,可衡量個人對社會作出的貢獻并合理計算社會返回納稅人的福利待遇(如失業(yè)金、養(yǎng)老金)。</p><p><b>  5.1.4 日本</b></p><p>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實行綜合所得稅制,以分類征收為補充,即對工薪所得、營業(yè)所得、紅利所得、不動產所得及雜項所得進行綜合課稅,而對某些特殊所得如利息所得、山林所得

80、及小額紅利所得等實行源泉分離課稅,源泉征稅后不再計入綜合課稅總額中,實際上具有了分類課稅的特性①;第二,稅率方面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比例稅率為輔,對綜合課稅所得及實行分離課稅的山林所得適用 4 級超額累進稅率,而對其他實行源泉分離課稅的所得單獨規(guī)定相應的比例稅率,體現政府對不同所得的調控和管理手段;第三,工薪所得扣除實行超額累退比率制來確定扣除額,既體現了收入與費用支出正相關的關系,又對高收入者的費用扣除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這種扣除方

81、法是日本個人所得稅制的一大特點;第四,有針對性地進行稅收抵免,這種方法與稅前扣除相比,對納稅人的負擔影響更加直接和明顯。</p><p>  5.1.5 發(fā)達國家稅制實踐的經驗借鑒</p><p>  以上四個發(fā)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之所以很完備,與其高度發(fā)達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較寬的稅基是分不開的,而我國由于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發(fā)展水平并不高,個人收入差距過大的不合

82、理現象需要逐步改善,但是不能完全照搬發(fā)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應該借鑒其先進的經驗,根據自身發(fā)展水平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循序漸進的改革。</p><p> ?。?)選擇適應我國國情的混合所得稅制我國目前的分類所得課稅模式已經凸顯缺陷,改革稅制模式已勢在必行,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完全放棄分類所得課稅模式也是不現實的,這樣可能會造成稅源的失控或稅收流失??紤]到目前我國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稅收征管水平等實際情況,為了增強個人所得

83、稅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可考慮采用綜合所得課稅為主、分類所得課稅為輔的混合所得稅模式,待條件和時機成熟時再向綜合所得稅制過渡。雖然這種稅制模式比分類所得稅制復雜一些,但是比綜合所得稅制簡單,它不僅可以保持傳統上的稅源扣繳的方法,而且又能通過簡單的附加稅負體現支付能力原則,增強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的意識。</p><p> ?。?)擴大征稅范圍,調整稅率結構</p><p>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fā)

84、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的收入來源更加多樣化,稅法規(guī)定的 11 個稅目已經不能準確全面的說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象,應科學的界定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象,合理擴大征收范圍,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充分發(fā)揮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jié)作用;另外,目前實行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由于沒有考慮到納稅人的綜合收入水平,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和稅款繳納的合理性,因此,基于全球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基本趨向以及當前我國收入分配的現狀,我國應適時的調整稅

85、率結構,實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p><p> ?。?)費用扣除指數化</p><p>  規(guī)范費用扣除標準,實行費用扣除指數化,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根據我國國情并借鑒國外經驗,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扣除額應該根據工資水平、物價水平以及各種社會保障因素的變化進行適當的調整,并允許物價指數偏高地區(qū)生計費用適當上浮,以避免通貨膨脹的影響,保障納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另外

86、費用扣除還應考慮納稅人的家庭結構狀況,區(qū)分納稅人的婚姻狀況、撫養(yǎng)子女和老人狀況等,以符合我國整體的收入水平,同時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由于我國幅員遼闊,應該根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這樣才能更好地實現稅收公平的目標。</p><p>  4)完善稅收征管模式</p><p>  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和居民收入的持續(xù)增對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稅收征管要逐步實現

87、專業(yè)化和現代化,以減少從征管上引起的收入分配不公。第一面,建立計算機征管系統,通過計算機聯網完成稅務登記、稅款征收、完稅注銷、資料報關等工作,對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的監(jiān)控;第二,推行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建立完整、準確的納稅人檔案,對納稅人的收入以及與其納稅事項有關的各種信息進行歸集和整理;第三,實行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雙向申報制度,這需要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增強納稅意識,對不履行納稅人義務的納稅人,要采取嚴格措施,加

88、大處罰力度,增大其偷稅、漏稅的風險成本。</p><p>  六、改革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對策及建議</p><p>  (1)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p><p>  稅制的選擇,稅法的制定,既要從中國國情出發(fā),著眼于現實,使之與當前的各項經濟政策、國民素質相適應,又要有長遠考慮,著眼于未來,適應社會的發(fā)展和進步。目前,綜合所得稅制或混合所得稅制在世界上普

89、遍被采用,而很少有國家實行純粹的分類所得稅制。分類所得稅制模式在我國的實踐表明,這種課稅模式在缺乏彈性的同時,又加大了征稅成本,暴露出諸多弊端。但是,對于一種新模式的采用不可能完全放棄舊模式,應該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稅制也是如此。因此,根據我國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稅收征管的實際狀況,個人所得稅制度應實行以綜合所得稅制為主、分類所得稅制為輔的課稅模式,對于勞動報酬所得和有費用扣除的應稅項目,如工薪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

90、具有較強連續(xù)性、經常性的收入采用綜合征收,而對于投資性的,沒有費用扣除的所得,如特許權使用費、利息、紅利、股息、股票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仍按照比例稅率進行分項征收。這種混合所得稅制既能覆蓋所有個人收入,避免分稅制可能出現的漏洞,又能體現量能負擔的原則,并對某些地區(qū)實施區(qū)別對待政策,更好的體現我國目前的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另外,實行混合所得稅制,還有利于解決稅收征管中</p><p> ?。?)簡化級次,降低稅率

91、</p><p>  針對中國現階段收入分配中出現的地區(qū)差距、行業(yè)差距、城鄉(xiāng)差距、高低收入者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問題,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重點應當是減輕或者免除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高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對中等收入者實行低稅率政策。在設計具體的稅率和級距時,應本著減少級距,適當降低邊際稅率的原則。首先,在總體上實行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并行,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的稅率結構,如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財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

92、用費、稿酬、利息等;其次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的專業(yè)性、經常性所得,設計一套相同的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建議為:一是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同屬勞務所得)所得適用統一的稅率,在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基礎上,繼續(xù)實行5%的低稅率,以減少或免除對低收入者的稅負;最高邊際稅率降為30%—35%,超額累進稅率檔次減少至3—5檔;二是對非勞動所得,仍實行比例稅率,但可適當提高征收比例,必要時采取加成征收的辦法。同時,取消現行按月、按次征稅的方法,

93、實行按月預繳、年終匯算清繳,這樣既可以保證稅款的及時、均衡入庫,防止透漏稅款行為的發(fā)生,又有利于公平負稅。</p><p> ?。?)確定合理的征收范圍</p><p>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居民的個人收入由過去的單一所得向多樣化發(fā)展, 而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卻相對較窄。在目前的情況下,如對一些新形式所得不征稅,不僅會影響財政收入,而且不利于調節(jié)人們的收入水平;如對各種所得的分類

94、不科學,進而導致稅負分布不合理,則會影響當前個人所得稅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為了進一步擴大個人所得稅規(guī)模,充分發(fā)揮個人所得稅的調節(jié)作用,應合理確定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第一,明確統一工資制度外的各種名目、形式的工薪性質的補貼、福利收入,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其次,將財產繼承所得、股票轉讓所得、住房補貼、公費醫(yī)療、兒童入托、公費消費以及單位提供的實物福利等計入個人的收入中,納入征稅范圍??傊?,應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逐步擴大個人所得稅

95、的征收范圍。</p><p> ?。?)合理確定費用扣除標準</p><p>  費用扣除標準是否科學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衡量個人所得稅稅制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一般來說,確定“費用扣除標準”應考慮幾方面的因素:一是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通貨膨脹因素,三是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關的住房、醫(yī)療、養(yǎng)老、失業(yè)等制度的改革,四是教育支出,而我國費用扣除標準的改革,應結合經濟發(fā)展水平、居民個人收入分配情況、

96、物價水平以及個人所得稅發(fā)展的長遠戰(zhàn)略來綜合的考慮。在征收個人所得稅前,應對納稅人采取必要的費用扣除,其中包括生計費用和必要費用,另外,還要充分考慮物價、地區(qū)間差異等因素,其中生計費用應充分考慮到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如贍養(yǎng)人口、年齡、健康狀況、婚否、殘疾、老人等。為體現個人所得稅的調節(jié)功能和稅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合理確定費用標準應掌握以下幾個原則:一是負擔能力原則,要根據納稅人贍養(yǎng)人口情況和基本生活需要確定不同的扣除標準,因人而異;二是要考

97、慮納稅人家庭以及本人的教育培訓費用,同時與失業(yè)、養(yǎng)老、醫(yī)療、住房等制度相配合,因事而異;三是要考慮到我國經濟發(fā)展不平衡,允許各地根據當地的物價水平、消費水平調整個稅起征點,因地而異;四是實行費用扣除標準“指數化”,即將扣除費用與物價指數掛鉤,根據零售</p><p>  (5)建立有效的征管機制</p><p>  個人所得稅是一個實施條件極為嚴格、征管要求很高的稅種。征收管理能力越強,個

98、人所得稅收入必然增加,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也能得到更好的發(fā)揮。因此,要改進目前落后的征管狀況,建立起適應個人所得稅功能發(fā)揮的現代化征收管理體系。第一,實行稅務編碼制度,以納稅人的身份證作為唯一的稅號編碼,通過稅號,健全個人稅務檔案,為計算機集中處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事項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有效地控制和審核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第二,建立雙向申報制度,既要求納稅人如實全面申報其全年收入情況,又要求納稅人的雇主將支付給納稅人的收入情況向稅務部門如實申

99、報,實現對納稅人收入狀況的雙重源泉監(jiān)控;第三,完善個人儲蓄存款實名制,實現全國電腦聯網,金融、戶籍管理和稅務等部門協調配合,信息共享,對個人的財產狀況有全面的掌握;第四,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逐步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的信譽檔案平臺,并且與銀行、證券交易廳等金融機構聯網,做到信息公開,一旦個人或單位發(fā)生偷逃稅,就將被計入檔案,影響其經營的繼續(xù),從而形成對納稅人的強大震懾力;第五,提高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組建專業(yè)高效隊伍。綜上所述,我國個人所得

100、稅制的設計既要與當前國情相適應,又要符合我國經</p><p><b>  參 考 文 獻</b></p><p><b>  專著類:</b></p><p>  【1】 W·配第:《賦稅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 年。</p><p>  【2】 J·M·凱恩

101、斯:《就業(yè)、利息和貨幣通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年。</p><p>  【3】 P·A·馬斯格雷夫等:《美國財政理論與實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p><p><b>  1987 年。</b></p><p>  【4】 D·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商務印書館,1976 年。</p

102、><p>  【5】 A·??怂固梗骸豆藏斦W》,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3 年。</p><p>  【6】 A·B·阿特金森、J·E·斯蒂格里茨:《公共經濟學》,上海,三聯書店,</p><p>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年。</p><p>  【7】 A·斯密:《國民財富

103、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商務印書館,1981 年。</p><p>  【8】 哈維·羅森:《財政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年。</p><p>  【9】 阿瑪蒂亞·森:《以自由看待發(fā)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p><p><b>  年。</b></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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