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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大連交通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大連交通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大交大學位字〔2009〕8號關于印關于印發(fā)《大連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細則》的通知的通知校內各單位:現將2009年1月9日校第八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討論通過的《大連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予以印發(fā),望遵照執(zhí)行。附件:大連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二○○九年一月九日主題詞:印發(fā)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通知大連交通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2009年1月
2、9日印發(fā)3程度等方面的情況材料)一式兩份,該表須加印密封。②學士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研究生課程進修結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③《進修研究生課程通知》和《大連交通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④已發(fā)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報告、工程設計、發(fā)明、專利證書等),原件并附復印件一份。⑤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
3、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⑦申請碩士學位的學位論文(含論文的中英文摘要)一式四份。⑧申請人填寫的《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申請書》。預審合格,發(fā)給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審批材料》。同等學力申請人的申請學位的全部材料,一律由研究生學院培養(yǎng)與管理部集中分送相應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學位申請人不得用同一篇論文同時(或先后)向兩個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同一專業(yè)的學位,如發(fā)現有這種情況,將停止或撤銷授予的學位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接受學位申請或取消申請學位資格:①未達到本細則第六條和第七條規(guī)定者;②發(fā)表論文和科研成果未達到要求者;③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者;④考試舞弊或有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者;⑤論文經導師審閱認為不合格者。(二)申請期限碩士學位申請每年進行兩次(10月和4月)。本校應屆畢業(yè)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在答辯前至少二個月向所屬學科專業(yè)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申請(10月20日或4月20日前),由導師或二名副教授以
5、上教師推薦,經教研(研究)室初審后提出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以上資格審查工作要求在接受申請書后一個月之內完成。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答辯前至少二個半月向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申請(9月30日或3月30日前),由二名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兩位推薦人中應有一位是我院相應學科的研究生導師,推薦書加印密封)。校學位委員會將全部申請材料分送相應學科專業(y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責成專業(yè)教研(研究)室對申請者的政治表
6、現、課程學習成績、論文情況等進行全面審查,提出是否同意申請和組織學位論文答辯的意見。初審通過后提出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以上資格審查工作要求在接受申請書后一個半月之內完成。第五條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要求(一)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二)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門知識;(三)學位論文通過答辯,并有新的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和獨立擔負科學技術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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