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會計處理及納稅申報淺析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會計處理及納稅申報淺析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會計處理及納稅申報淺析摘要: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稅收政策和會計處理方式隨著我國增值稅改革的發(fā)展出現(xiàn)了許多變化,特別是“營改增”后,更增加了納稅人對此類業(yè)務理解和實務處理的難度。本文通過對增值稅改革以來國家對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頒布的相關文件進行簡要解讀,然后通過實例,對兩類納稅人按不同計稅方法的會計處理和涉稅事項進行探討,最后簡要敘述了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的納稅申報。關

2、鍵詞:增值稅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納稅人會計處理納稅問題一、引言已使用過的物品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資產。而舊貨則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在實際工作中,對于存貨銷售的稅法規(guī)定和會計處理納稅人都很熟悉,而對于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的相關規(guī)定和會計處理則不是非常熟悉,特別是“營改增”后,更增加了該項業(yè)務的復雜性。本文通過對增值稅改革以來對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3、頒布的相關文件的簡要解讀,對兩類納稅人按不同計稅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分析,最后簡要敘述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在納稅申報中需要注意的事項。二、銷售已使用過的物品應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由于納稅人的身份不同,其銷售已使用過的物品增值稅適用政策不同,其會計處理也存在區(qū)別。其中小規(guī)模納稅人及一般納稅人銷售已使用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的,應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與銷售其他貨物的處理一樣,即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

4、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核算。納稅人需要特別關注的是一般納稅人銷售已使用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征收時應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采用征收率的會計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適用

5、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

6、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本地區(qū)試點實施之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自然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并沒有包括該項條款,因此如果

7、嚴格按照財稅[2009]9號規(guī)定,企業(yè)在小規(guī)模納稅人期間購買的固定資產,未來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就要按照17%征稅。但是,由于企業(yè)并未抵扣過進項稅額,如果按照17%征稅顯然是重復納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1號公告明確該事項按照4%減半征收。即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簡易征收的企業(yè)購進貨物,雖然也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但

8、是該規(guī)定是財稅[2009]9號界定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也沒有界定此事。因此,如果按照條文辦事,簡易征收的企業(y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也要按照17%征稅,顯然不符合稅法原理并造成重復納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1號公告規(guī)定簡易征收企業(yè)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該按照4%減半征收。例:廣東中山稅務師事務所“營改增”后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012年11月發(fā)生兩項業(yè)務,銷售2011年購置的復印件一臺,購置價值10000元,轉讓

9、時已提折舊2000元,銷售收款7072元;銷售2012年2月購買的一臺交換機,購置價值20000元(不含稅),進項稅額3400元已經抵扣,轉讓時已提折舊4200元,銷售收款(含稅)18720元。首先,銷售2011年購進固定資產,因屬于試點稅改前業(yè)務,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參照國稅函[2009]90號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會計處理如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